偏头痛是一种由神经-血管功能失调导致的高度失能的发作性疾病,已影响全球超过十亿人。其特征表现为中至重度头痛,常伴有恶心、呕吐、畏光、畏声等症状,严重影响病人的工作与生活。
为提升偏头痛急性期治疗效率,中国医师协会神经内科医师分会等发布了《中国偏头痛急性期治疗指南(第一版)》。
一、疗效评判标准
(1)2小时内无疼痛;
(2)2小时内最困扰病人的伴随症状(即恶心、呕吐、畏光或畏声)消失;
(3)2小时后疼痛缓解,即由中重度疼痛转为轻度或无痛;
(4)3次发作中至少2次有效;
(5)治疗2小时内头痛消失,且24小时或48小时内无头痛复发或未进一步服用镇痛药物
二、选药原则
偏头痛急性期用药分为:
非特异性药物(如对乙酰氨基酚、非甾体抗炎药、含咖啡因的复方制剂)和特异性药物(如曲普坦类、吉泮类、地坦类、麦角胺类药物)。
偏头痛急性期治疗首选非甾体抗炎药(NSAIDs)或对乙酰氨基酚。
若按照推荐药物的使用剂量和使用时机服药后治疗无效、仅部分有效或不能耐受,或有禁忌证的病人,则可选择特异性药物治疗,如曲普坦类、吉泮类和地坦类药物。
三、用药时机
研究显示大部分病人头痛发作后60分钟内疼痛强度就已升至中-重度,此时药物反应变差,故推荐对于发作性偏头痛,无论选择何种急性期治疗,都应在头痛出现后尽早使用。
四、非特异性药物
NSAIDs是偏头痛急性期治疗使用最广泛的药物,主要包括布洛芬、双氯芬酸、阿司匹林、萘普生及塞来昔布等。
NSAIDs有效性已得到证实,特别是轻、中度疼痛的病人,约76%的病人可通过用药恢复正常。
常见不良反应包括:
腹部不适(长期服用有10%~25%的病人可发生消化性溃疡或并发出血)等消化系统反应,头晕、耳鸣、感觉异常等神经系统反应。
——NSAIDs可用于心脑血管疾病病人的急性期治疗,但应尽量减少使用次数,以避免出血和血栓事件。近期发生卒中或心血管事件的病人应避免使用。
——有脑卒中、冠心病或难以控制的高血压病人,对乙酰氨基酚可作为一线治疗方案。
特别提醒:
NSAIDs的缓释剂型均不适用于偏头痛急性发作的治疗。
含咖啡因复方制剂可有效缓解偏头痛急性发作,但由于存在依赖/过度使用的风险,不建议作为轻度头痛的首选药物。
五、特异性药物
1、曲普坦类药物
曲普坦类药物为5-羟色胺(5-HT)1B/1D受体激动剂。目前国内上市的口服剂型有舒马普坦、利扎曲普坦和佐米曲普坦,鼻喷剂型有佐米曲普坦。
曲普坦类药物起效迅速,在头痛发作期的任何时间应用均有效,且越早应用效果越好。
特别提醒:
曲普坦类药物禁用于缺血性心脏病、冠状动脉痉挛、缺血性卒中、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的病人。
另外,脑干先兆偏头痛及偏瘫型偏头痛病人禁止使用该类药物,难以控制的高血压病人也应避免使用。
2、地坦类药物
地坦类药物为5-HT1F受体激动剂,主要为拉米地坦。
与曲普坦类药物的靶受体不同,5-HT1F受体不在人冠状动脉表达,故不存在曲普坦类药物收缩冠状动脉的不良反应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地坦类药物存在中枢抑制作用。
因此,建议服药后至少8小时内不要危险作业(如驾驶车辆、机械操作、游泳等);同时,该药物有导致MOH的风险。
——MOH(药物过度使用性头痛)
3、吉泮类药物
吉泮类药物为小分子降钙素基因相关肽(CGRP)受体拮抗剂,其脂溶性较低,不易透过血脑屏障。
与曲普坦类药物相比,无血管收缩和导致MOH的风险。
瑞美吉泮已在我国完成临床试验并获批上市。
——吉泮类药物无直接收缩血管的作用,仅可抑制CGRP诱导的血管扩张。目前尚未发现吉泮类药物导致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事件的文献报道,可作为合并心脑血管疾病病人急性期治疗的二线治疗方案。
4、麦角胺类药物
麦角胺类药物也有非选择性5-HT受体激动作用,是最早用于偏头痛急性期治疗的特异性药物。
由于严重的恶心、频繁或长期使用可导致腹膜后和胸膜纤维化等不良反应,且有较强的药物过度使用风险,目前临床上已经很少使用。
——麦角胺或双氢麦角胺可持续收缩血管,引起血压升高、冠状动脉痉挛及心肌缺血,心血管疾病病人禁用。
六、用药频率
偏头痛急性期用药需避免药物过度使用。急性期药物及其用药频率通常为:
1、NSAIDs、对乙酰氨基酚、拉米地坦平均每周不超过2~3天,每月不超过10天;
2、曲普坦类药物平均每周不超过2天,每月不超过8天;
3、含咖啡因的复方制剂平均每周不超过2天,每月不超过8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