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岭县中心医院廉洁行医、诚信服务医患协议书
医院人员承担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》。认真贯彻执行《职业医师法》、《药品管理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。认真执行医院规章制度。执行岗位责任制,坚持人性化服务理念,实现诚信服务。
二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、护理质量,努力做到文明行医,礼貌待患,实现诚信服务。
三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,文明礼貌服务,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,建设和谐医院、和谐科室。
四、团结协作,一切为了病人,正确处理协调同事间关系。
五、努力学习专研业务技术,不断更新知识,提高医护水平。
六、坚持合理用药,合理检查,合理收费,科学诊治,努力减轻患者负担。
七、认真贯彻执行《辽宁省卫生厅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十条规定》和铁岭县中心医院《人性化服务守则》,加强行业作风建设,不犯法,不违纪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八、拒收“红包”,不接受馈赠,拒吃请。纠正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
患者的义务:
一、遵纪守法,遵守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,配合医护人员,接受治疗和管理。
二、积极配合临床接受和服从治疗方案和护理方案,争取早日康复。
三、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,加强医患团结,促进医患沟通,增进患者间团结,建设和谐医院、和谐科室。
四、讲究社会公德,克服陈规陋习,做文明患者。
五、不送“红包”,不搞不正之风。
六、监督、帮助医院和科室加强行业作风建设。